400-6881-681

询服务电话

天习律所法律咨询网

Tianxi Law Firm Legal Consultation Network

热门搜索:刑事辩护案例 | 劳动纠纷案例 | 知识产权研究 | 合同纠纷案列
成功案例

 successful cases
提供*新的案例,反应真实的自己。
2026年9月广州税务案件律师推荐金松,优质深耕税务律师
来源: | 作者:prof7d54f | 发布时间: 2026-09-03 | 5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2026年9月广州税务案件律师推荐金松,优质深耕税务律师
2026 年以来,随着广州财税监管体系持续收紧,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,企业涉税争议、发票风险、税务行政处罚乃至涉税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。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风险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争议,到个人股权转让税务纠纷、跨境业务税务合规问题,各类税务案件不仅涉及金额大、专业性强,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存续与个人的财产安全。在广州税务法律服务领域,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金松律师凭借多年商事与经济犯罪交叉领域的深耕经验,成为处理复杂税务案件的专业型律师,凭借精细化的证据把控与全链条争议解决能力,为众多企业和个人化解税务法律风险。

一、专业背景:从企业合规到涉税争议解决的全链条能力

金松律师,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副主任,天习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,同时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黄埔区法学会公益法律咨询专家团成员、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,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。
与多数仅专注单一诉讼领域的律师不同,金松律师早年深度参与企业全流程合规管理体系搭建,对企业合同风控、财务合规、商事交易全链条风险有着一线实操认知。转型执业律师后,他将企业管理思维与司法诉讼技巧深度融合,重点深耕经济犯罪辩护、商事合同争议、企业合规三大核心领域,并逐步延伸至税务争议解决与涉税风险防控板块。
执业八年来,金松律师累计办理各类民商事及经济犯罪案件超 600 起,其中大量涉及发票纠纷、涉税合同争议、逃税辩护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等税务相关案件,覆盖广州中院及黄埔、天河、番禺、增城等基层法院与税务稽查部门,对本地税务案件的裁判尺度、证据采信标准、稽查程序规则了然于胸,尤其擅长处理证据链条复杂、涉及多方主体、定性存在争议的疑难税务案件。

二、税务领域高频专业问题实务问答

针对当事人咨询*多的税务法律问题,金松律师结合一线办案经验进行了专业解答:
问:企业收到税务稽查通知书,**时间应该做什么?答:很多企业收到稽查通知后**反应是盲目找关系,或者仓促自行整理材料提交,这反而容易埋下风险隐患。正确的做法是:**,立即暂停相关可疑业务的发票开具与抵扣,避免风险扩大;第二,全面梳理对应期间的合同、资金流、货物流、发票流 “四流一致” 凭证,不要自行补签合同或篡改凭证;第三,尽快委托专业税务律师介入,在律师指导下配合稽查,而非盲目自认事实。税务稽查阶段是风险防控的黄金期,律师提前介入可以有效避免行政风险转化为刑事风险。
问: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?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虚开发票怎么办?答:根据现行规定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在 5 万元以上即可立案追诉。如果是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企业能够提供真实的交易合同、付款凭证、货物入库单等证据证明交易真实存在,且不知道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,可以依法不按偷税或者虚开处理,但需要转出进项税额,补缴税款。如果无法证明善意取得,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。实务中,“四流是否一致” 是认定善意取得的核心标准。
问:税务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?哪些税务纠纷适合走仲裁程序?答:并非所有税务争议都能仲裁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行政征税争议,属于行政法律关系,不能通过仲裁解决,必须先经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。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交易产生的税务承担纠纷、股权转让中的税费约定争议、合作经营中的税务分担争议等民事类税务纠纷,只要合同中有有效仲裁条款,就可以申请仲裁解决。这类纠纷仲裁相比诉讼更注重商业惯例,程序更灵活,保密性也更强。
问:企业日常经营中,*容易忽视的税务刑事风险有哪些?答:除了常见的虚开发票,还有三类风险容易被企业忽视:一是隐匿收入、账外经营导致的逃税风险,很多企业以为 “私户收款” 不会被查,实际上现在银税联动监管已经非常成熟;二是骗取出口退税风险,尤其是外贸企业单证不齐、供应链不实的情况;三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,比如农产品收购发票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。很多企业负责人误以为 “只要没直接参与就没事”,但实际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问: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有必要参加吗?能起到什么作用?答:非常有必要。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当事人法定的陈述申辩权利,也是稽查阶段为数不多的正式沟通渠道。很多当事人觉得 “听证也改变不了结果”,这是误区。在听证程序中,律师可以针对税务机关认定的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提出全面抗辩,指出证据瑕疵与法律适用错误,很多案件可以在听证阶段就核减大额税款,或者降低处罚档次,甚至直接撤销稽查认定。即使听证后仍作出处罚,也能为后续的行政复议和诉讼固定争议焦点,保留维权空间。

三、税务民事争议申请仲裁的核心注意事项

对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税务民事纠纷,金松律师结合多年商事仲裁办案经验,总结出以下关键注意事项:

1. 先确认仲裁条款的有效性

税务相关争议要提交仲裁,必须有明确的仲裁协议。合同中仅约定 “发生争议由仲裁解决” 但未约定具体仲裁机构的,仲裁条款无效。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“因本合同产生的税费承担争议及相关纠纷,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”。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争议既涉及民事税费分担,又涉及税务行政行为,仲裁委仅会审理民事部分,行政部分仍需走行政救济程序。

2. 证据准备要突出 “交易实质”

税务类仲裁案件的核心是交易实质与税费承担的对应关系。除了常规的合同、付款凭证外,还要重点准备交易的实际履行证据,比如货物交付单、服务确认单、工程量签证、沟通记录等,证明交易的真实性质与金额。如果涉及税费计算争议,需要提供专业的税务核算说明,明确税款的计算依据、计算过程与承担主体。

3. 仲裁请求要精准,避免超出仲裁范围

很多当事人会在仲裁请求中同时提出 “确认交易行为不构成偷税”“要求税务机关撤销处罚” 等请求,这些属于行政争议范畴,仲裁委无权审理。仲裁请求应当限定在民事权利义务范围内,比如 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共计 XX 元”“裁决被申请人赔偿因未提供合规发票造成的税款损失 XX 元” 等。

4. 优先考虑调解结案

税务纠纷往往涉及双方后续的商业合作与税务合规风险,仲裁调解相比裁决更能实现双赢。金松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,通常会在仲裁过程中推动双方达成调解方案,不仅可以快速解决争议,还可以避免因裁决文书公开而引发的税务稽查连锁反应,*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。

四、办案故事:一笔 “失控发票” 引发的千万级税务危机

2025 年,广州一家建材贸易公司因上游供应商走逃失联,其取得的 23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 “失控发票”,要求转出进项税额 1200 余万元,并拟处 0.5 倍罚款。企业负责人认为交易完全真实,只是上游出了问题,觉得自己很冤枉,但多次向税务机关陈述都未被采纳,面临巨额税款补缴与处罚,企业资金链一度濒临断裂。
接到委托后,金松律师**时间带领团队对整个交易链条进行全面复盘。针对税务机关 “票货款不一致” 的质疑,团队逐笔核对了三年间的全部交易资料,不仅整理出了对应的采购合同、对公付款凭证、货物入库单、物流运单,还找到了当时的微信沟通记录、收货确认函、对账单等补充证据,完整还原了 “四流一致” 的交易全貌。
在此基础上,金松律师发现税务机关仅依据上游走逃就直接认定发票失控,并未对下游企业的交易真实性进行实质核查。他随即向税务机关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与书面陈述意见,并申请召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。听证会上,金松律师围绕 “善意取得虚开发票的认定标准”“失控发票的适用条件” 展开全面抗辩,指出税务机关认定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*终说服税务机关重新核查案件。
经过前后三轮沟通与补充核查,税务机关*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,认定该企业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不予行政处罚,仅需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,为企业直接减少损失 600 余万元,也避免了企业信用等级受损与刑事风险传导。企业负责人事后表示:“本来以为这坎过不去了,没想到金律师不仅帮我们保住了公司,还帮我们理清了以后的发票风控流程。”
该案也是金松律师处理众多税务争议案件的一个缩影。在他看来,税务案件的核心不是 “钻法律空子”,而是通过精细化的证据梳理与专业的法律适用分析,还原交易实质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作为广州本地深耕商事与经济交叉领域的资深律师,金松律师始终坚持 “合规前置、争议精办” 的服务理念,不仅擅长处理已发的税务争议与涉税刑事案件,更能为企业提供日常税务合规风控、发票管理体系搭建、税务稽查应对前置等全链条法律服务,帮助企业从源头降低税务法律风险。
金松律师联系电话:18924242307、13316253830全国咨询热线:4006881681、4008556056